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育系统2012年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沪教委保〔2012〕5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5月11日至17日期间开展以“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为主题的“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以提高广大师生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一)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活动。各部门、二级学院要紧紧围绕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大力弘扬近年来在应对汶川、玉树地震中凝聚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充分发挥校园公共文化场所的教育警示作用,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学习、举办专题知识讲座、张贴海报、放置展板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师生积极参与防灾减灾的文化氛围。
(二)努力提高应急响应和救灾处置能力。各部门、二级学院要系统总结近年来应对自然灾害的经验,完善应急救灾预案,形成责任明确、响应快速、上下联动的应急响应与处置体系。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后,要针对灾害的类别、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建工作组开展工作。要按规定时限向保卫处和有关部门报告灾害信息,及时调动应急救援队伍,依法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的必要措施。
(三)完善本部门、二级学院防灾减灾基本制度。要建立防灾减灾责任制,各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防灾减灾第一责任人,建立应急救灾预案和演练制度,并纳入年度计划和教学安排。要建立灾害发生后的紧急救灾制度,细化班主任、教师和宿舍管理人员维护秩序、应急抢险和紧急救护的职责。要建立健全防灾减灾监测和预警制度,根据灾害分类和特点,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监测。
(四)切实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要深入贯彻落实《大学生安全教育大纲》,开展防震减灾、防风防雷、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应急防范教育,建立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长效机制。防灾减灾教育要列入教学计划,覆盖到每一个班级和每一个学生。
(五)大力抓好防灾减灾应急演练。要将应急演练纳入教学计划,通过演练让师生了解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计划和保障措施,提高应急演练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强化紧急疏散、灾害救助、逃生自救及生存训练等专题演练,并对演练效果及时开展评估。
二、活动形式
(一)倡导开展“四个一”活动。在宣传周期内,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倡导师生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阅读1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1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或听一堂防灾减灾讲座、体会1次避险经历、开展1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以增强广大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二)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辖区各类建筑楼宇进行重点排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立即采取防范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群防群治的积极性,建立共同参与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联动机制,提高师生抗风险能力。
保卫处
201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