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上海市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申报建设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学校遴选与推荐的工作程序如下:
1.学院申报。我校参加今年4月参加组织的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申报答辩的2个专业,于3月14日前填写《“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简表》、《上海市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报教务处专业建设管理科,临港校区文理楼223。联系人:黄之茜;联系电话:38223030;邮箱:huangzq@sdju.edu.cn。
2.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遴选,确定推荐1—2个专业申报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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