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教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1、我校2011-2012学年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重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我校候选学生推荐名额共1-2名。初选由二级学院各择优推荐1名学生,填写《宝钢奖学金评审表》(请至学生处网页下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学生处。由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评选出我校候选学生并张榜公示。
4、我校候选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需填写《宝钢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两份,以A4纸正反两面打印并贴好1寸报名照,所有证明材料均为A4纸大小附后,另附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等内容。“评审单位意见”一栏须由所在二级学院填写内容(签名盖章除外)。《评审表》所有内容均须由所在二级学院及我校有关校领导填写,被推荐学生本人不得自行填写。
三、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于7月5日前将填妥的初选候选人《评审表》及证明材料一份(不需照片)并含电子稿交至学生处。联系人:倪昀邮箱:niy@sdju.edu.cn。
学生处
201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