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辅导员、班主任:
我们将于2012年12月20日进行2012/2013学年学杂费及住宿费扣缴工作,请通知同学务必在2012年12月20日之前,将需交的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2011、2012级学生),足额存入学校统办的扣缴学杂费银行卡中(金额要大于学杂费合计数)。已成功贷款的同学,不要将生活费存入此卡;否则在扣划学费、住宿费时,有可能误将生活费扣除,从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谢谢配合!
财务处
2012.12.3
具体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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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11-30
各院(系)辅导员、班主任:
我们将于2012年12月20日进行2012/2013学年学杂费及住宿费扣缴工作,请通知同学务必在2012年12月20日之前,将需交的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2011、2012级学生),足额存入学校统办的扣缴学杂费银行卡中(金额要大于学杂费合计数)。已成功贷款的同学,不要将生活费存入此卡;否则在扣划学费、住宿费时,有可能误将生活费扣除,从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谢谢配合!
财务处
2012.12.3
具体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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