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校内公开招聘部分三级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1-15

一、   招聘岗位

二级机构名称

岗位名称

负责人职数

岗位类型

电气学院

实验教学中心常务副主任

1

专业技术岗位

外国语学院

大学英语教学部主任

1

专业技术岗位

教务处

评估管理科科长

1

专业技术岗位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工作要求,具有胜任基层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2、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依法办事,清正廉洁,有开拓创新精神。

3、身心健康。男性一般为1954年4月1日以后出生者、女性一般为1959年4月1日以后出生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具体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三级机构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硕士学位且1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全日制本科毕业且3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三级机构负责人岗位的任职经历;

三、程序与方法

1、人事处公布空缺岗位、任职条件、选任程序等。

2、成立部门三级机构设置与负责人聘任工作小组

二级教学部门的三级机构负责人选任工作小组,由二级教学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

其他部门由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协调组成三级机构负责人选任工作小组,主要有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3、部门应按照学校要求,部署三级机构干部聘任工作。

4、个人自荐或部门推荐(2013年4月12日-2013年4月19日)

个人自荐或部门推荐的教职工,对照三级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填写《2013年三级机构负责人岗位应聘申请表》,提交人事处。人事初审后将推荐表交至招聘部门。

5、面试答辩

对拟提拔聘任的负责人由各部门组织考核评议进行面试答辩(连任的干部不需进行面试答辩),进行初步讨论,形成初步人选。

6、分管校领导意见

7、考察票决(2013年4月22日-4月26日)

部门三级机构设置与负责人聘任工作小组对拟聘任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以票决形式产生名单,申请表交到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8、人事处校内公示

联系人:单老师,联系电话:64300827

2013年三级机构负责人岗位应聘申请表.doc (37.5 KB)
2013-04-12 11:19
 

                   人事处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