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3-21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的安排,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2013年4月4日至2013年4月6日,共3天。其中4月4日(周四)为国家法定节假日,4月5日(周五)、4月6日(周六)为公休调休。4月7日(星期日)上班。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将教学进程调整如下:
4月3日(周三)执行4月5日(周五)的教学安排;
4月7日(周日)执行4月3日(周三)的教学安排。
请各部门及教学单位安排好相应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教务处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