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3-26

各部门、二级学院:

   清明节即将到来,师生回乡祭祖、外出活动增多,为了确保清明扫墓踏青期间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真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放假前,各部门、二级学院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应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公车和班车管理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深入查找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主要内容包括:交通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车辆设备的安全状况,交通班车消防器材、逃生锤、急救包等安全器材配置;交通班车安全保卫人员配置和值班到岗情况等。有租赁交通运输工具的应签订交通运输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经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的应及时整改完善,不得带“病”出车;存在年检不合格、车况隐患严重、应急条件不完善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或退出运输租赁。

    有自备车的教职员工,出行前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修理,确保车辆安全。

二、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1、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各部门、二级学院应组织一次全员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师生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禁超限、超速、超载运行。遏制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现象的发生,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检测检验,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2、放假前特别强调锁好门、关好窗、切断电源。

   3、加强对留校度假学生的管理。公寓管理部门要做好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宿舍安全巡查,杜绝学生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现象发生,要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留校的学生,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不准擅自接待、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开启别人寝室住宿;不得酗酒、赌博、闹事,禁止在宿舍内动用明火,离开寝室必须关好窗、锁好门。

   4、对本部门师生员工开展一次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活动,增强反恐、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网骗)、防溺水、防食物中毒等安全防范意识。由于天气逐渐炎热,严禁学生在河边玩耍下河塘洗澡、游泳,特别要注意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注意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防止受虚假信息诈骗上当。

三、加强值班,及时进行情况反馈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按照学校的安排,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值班工作,必须由具有一定指挥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负责人。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做到动态监控,掌握情况,值班部门和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反应快速。要按照学校制定的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措施及时落实到位。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快速、有效、科学处置,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各部门、二级学院在假期如发现有关安全的问题和不稳定因素,须及时妥善处置,较大的问题须做好管控的基础上向学校总值班室和保卫处值班室报告。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临港校区38223344

  闵行校区64300980*3084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临港校区38223110  

  闵行校区60304989或64300980*3081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将自查情况于4月2日前书面报保卫处(自查情况记录表请在保卫处网页上下载)。保卫处将会同有关部门于4月2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3年3月26日